得手30多次 男子假扮“美女”实施诈骗终获刑
2024-10-24 14:46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翔 | 作者:罗美玲 黄洵 | 点击量:1208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罗美玲 黄洵42岁的他在网上是“离异少妇”,热情、善解人意,现实中,收到对方的转账后,他快速将人拉黑、撤离。近日,这起由衡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

经查,从2022年底开始,被告人邹某某注册了多个社交聊天软件,并将下载的美女图片设置成头像,把自己包装成风韵犹存的“离异少妇”,通过主动添加好友,言语暗示、挑逗,发送低俗图片、视频等方式吸引男性网友见面约会。待对方到达约定地点后,邹某某又以发送红包“意思一下”为见面条件要求转账,在收款后,迅速将对方删除、拉黑。

“网上约会本身就不光彩,难以启齿,加上损失也不大,就选择了沉默。”据邹某某交代,最开始,他也曾是一名受害人,在被骗200元后,并没有采取报警。但有了这次经历,邹某某准确掌握了被害人的心理,也仿佛找到了一条“生财之道”,在接下来近2年的时间里,他前后30余次利用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共计5000余元。

由于报案人数较少,为了不让邹某某逃脱罪责,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,制定了继续侦查提纲,引导公安机关通过社交账号实名认证信息查找被害人。同时,通过指导民警调整询问策略,在不给被害人生活工作造成困扰的前提下,成功取得了多名被害人陈述和转账截图。检察机关审查认为,被告人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诈骗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8月2日,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,作出上述判决。

检察官提醒:要洁身自好,抵御诱惑,不要轻信网上打造的“人设”,谨防落入诈骗分子的“桃色陷阱”,造成财产损失。如发觉被骗后,要保留好相关证据,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组稿:李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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